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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6月28日丨深圳燃气(601139.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4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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